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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下发文件,抓实就业创业工作
2016-03-12 19:34:00     (已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学校下发《关于印发<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各学院、各有关处级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为统筹协调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机制,把各项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开展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督查促整改、促落实。建立就业与招生培养的反馈机制,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探索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类型调整的机制,使学校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社会需求,更有竞争力,促进毕业生更好的就业创业。


   实施意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要认清形势,抢抓就业创业工作机遇;第二、要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第三、多管齐下,拓宽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市场;第四、要完善体系,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能力;第五、加强领导,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学校将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拓宽创新创业工作平台、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从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等五个方面拓宽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市场;从加强就业信息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作用、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加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加强就业招聘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能力。


   文件的下发为学校扎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推动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据悉,文件下发以来,各学院、各有关处级单位认真学习、结合2016年工作计划的制定,抓实就业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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