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注册是延续学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注册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试运行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电子注册。为做好本次注册试运行的工作,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上理工[2013]132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与注册时间
1.注册范围:所有2011级、2012级、2013级、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2009级、2010级延长修业年限的全日制本科生,已办理休学等手续的非在校学生无需注册。
2.注册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10月8日。
二、注册方式
学生登录“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jxfw.usst.edu.cn/fwpt/view/index.action),通过该平台的“学生注册”功能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注册登录仅限校内IP用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办理电子注册手续后,仍需持学生证到所属学院加盖学生注册专用章。
2.学生应在预缴学年学费后注册;
3.登录时,请使用学校信息门户的账户和密码,若无法登录请带好有效证件去信息化办公室217办公室重置密码;学籍注册时,学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注册信息(姓名、专业、年级、身份证号码等),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55275934);
4.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上理工[2013]132号)文件规定: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予以退学警告,至第四周仍未注册的,视为自动退学;
5.因故无法按时注册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代注册;
6.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全体学生,确保每位学生认识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完成注册。